1. 坚持廉洁从教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。不收受家长礼品、礼金、礼券和宴请。
2. 恪守职业道德,敬业爱生,讲奉献。不打骂、体罚、污辱学生,不搞有偿家教。
3. 严格按市教委、财政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,规范代办服务行为。
4. 不向学生推销和代购教辅材料。
5.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学生、家长的监督,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。
6. 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,对查实违规和违纪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举报、投诉受理人:朱国芳
举报、投诉电话:56736868------8206